主办: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     设为首页  加入收藏
首 页
工作动态
政务公开
部门概况
公告公示
惠民资金
政策法规
部门预决算
  首页>>文件规定  
移民局党组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清单
     双击自动滚屏返回首页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 阅读:2129次 【字体:

 

中共济源市移民安置局党组

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

 

根据济源市委、济源市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制定和报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台账》的通知文件精神,按“一岗双责、党政同责、谁主管谁负责、一级对一级负责”的原则,现就建立健全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,制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。

一 、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

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。

1.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.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3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好班子、管好队伍、以上率下、抓早抓小情况;

4.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市委、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认真研究,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部署安排,作好工作计划,制定得力措施,认真组织实施;

5.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实行党组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分管领导“一岗双责”,将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进行详细分解,明确责任主体,明确目标任务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;

6.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,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,年底进行考核评比,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;

7.把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局。领导班子集体要经常性地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,分析党风廉政状况,总结经验,找出差距,不断改进工作;

8.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遵守《廉政准则》,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《八项规定》、省《若干意见》和市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,确保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中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;

9.严格执行“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”制度,加强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,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并自觉接受核查;

10.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,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,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;

11.坚持学习,加强党性修养,严肃政治纪律,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带头执行《廉政准则》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勤政廉政,当好表率,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,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教育、早查处,防范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;

12.召开民主生活会,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纠正存在的问题;

13.认真处理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;

14.查处违法违纪案件,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、加强对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教育,继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支持纪检监察依法履行职责,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;

15.每阶段向市委、市纪委书面报告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。

二、党组书记赵小中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。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;负责研究、部署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1、全面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。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、2次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警示教育会议;

2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。全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,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专题主持召开党组会,听取各班子成员、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;

3、组织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、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清单、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责任清单。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通过签字背书等形式落实责任;

4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相关规定,严格党内政治生活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

5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、重点人员亲自约谈。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,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;

6、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。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、违纪必究,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,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;

7、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,常态化开展,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;

9、全年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、主持1次局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;

10、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,对考核得分较低、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;

11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好班子、管好队伍、、以上率下、抓早抓小;管好配偶子女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1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14、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“第一责任人”情况。

三、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

(一)局长赵宗英同志廉政清单

对全局行政工作负总责,对全局的行政工作负领导责任。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2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3、带领全局干部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、决议、决定及有关规定,定期组织班子成员、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,引导广大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增强廉政意识;    

    4、坚持依法行政,规范决策行为,坚持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安排、重要人事任免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制度,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落实;

    5、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督促班子成员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,认真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要求;

    6、加强对局机关财务开支、审计和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的检查,纠正存在问题;

    7、严格执行上级移民资金管理办法。对大宗物资采购、基建项目招投标、干部考核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;

8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9、 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(二)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陈晓才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4、协助局党组推进主体责任落实,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责任;

5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;

6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,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;

7、督促分管科室廉洁从政,加强日常监管,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;

8、根据党组统一安排,带头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

9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0、年底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;

11、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(三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赵有云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4、协助局党组书记研究、部署、监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对经济开发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,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的廉政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;把好移民后扶项目的程序关和质量关,确保移民后扶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开展;

5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;

6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,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;

7、督促分管科室廉洁从政,加强日常监管,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;

8、支持局纪检组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,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落实规章制度,强化源头治理;

9、根据党组统一安排,带头检查考核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

10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1、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;

12、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(四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杨占山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4、协助局党组书记研究、部署、监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对财务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,加强对局机关财务开支、审计和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的检查,纠正存在问题。严格执行上级移民资金管理办法,对局大宗物资采购、基建项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;

5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;

6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,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;

7、督促分管科室廉洁从政,加强日常监管,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;

8、支持局纪检组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,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落实规章制度,强化源头治理;

9、根据党组统一安排,带头检查考核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

10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1、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;

12、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( 五 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赵玲玲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4、协助局党组书记研究、部署、监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对办公室、信访科、宣教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。负责对局机关办公室、信访科、宣教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,制定有关实施办法;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,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,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;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,定期研究,分析、排查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,适时沟通协调、作出实事求是的处理;

5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;

6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,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;

7、督促分管科室廉洁从政,加强日常监管,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;

8、支持局纪检组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,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落实规章制度,强化源头治理;

    9、根据党组统一安排,带头检查考核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

    10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1、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;

12、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(六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赵占文同志主体责任清单

1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;

2、带头落实中央《八项规定》精神、省委省政府《若干意见》和市委市政府《实施意见》,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;

3、严格执行和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;

4、协助局党组书记研究、部署、监督、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对规划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。负责规划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,负责规划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。负责业务知识、政策法规等相关技术规范的培训,不断提高移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,把好移民项目的程序关和质量关,确保移民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开展;

5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;

6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,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;

7、督促分管科室廉洁从政,加强日常监管,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;

8、支持局纪检组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,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落实规章制度,强化源头治理;

9、根据党组统一安排,带头检查考核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

10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

11、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;

12、承担上级部门、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 
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
 友情链接:焦作市 孟州市 博爱县 武陟县 修武县 温 县 解放区 山阳区 中站区 马村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