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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资金计划工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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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发改委批复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及移民项目投资概算,市局上报省移民办具体批复的规划实地规划落实;

   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按合同要求上报相关资料;

   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规划分期下达资金拨付计划;

    根据核实的项目实施规划,经主要和主管领导批复意见,下达资金计划。

   (一)办理主体

    规划安置科

   (二)办理依据

    上级批复意见

   (三)工作期限

    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工作期限。

   (四)监督渠道

    1.国家审计厅

    2.省移民办

   (五)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

    项目批复的规划及概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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